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通知


  附件2:
  排污单位执行新标准的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

(此处请盖排污单位公章)

单位代码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手机

 

电子邮箱

 

基本情况

       

(也可另附页单独详细描述,并盖排污单位公章)

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目前废水排放量(万m3/年)

 

单位产品排水量(m3/t)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

 

目前COD排放浓度(mg/L)

 

标准允许排放浓度限值(mg/L)

 

目前氨氮排放浓度(mg/L)

 

标准允许排放浓度限值(mg/L)

 

目前废气排放量(万m3/年)

 

目前SO2排放浓度(mg/m3

 

标准允许排放浓度限值(mg/m3

 

目前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

 

标准允许排放浓度限值(mg/m3

 

执行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时限

 

填表时,是否已全面满足新标准。如未全面达标,主要是哪项指标未达标

 

执行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治理方案

 

 

 

(写不下可另附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