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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
(杭文广新文管〔2011〕8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2011年杭州市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2011年杭州市网吧总量布局规划

  按照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浙文市[2011]71号)精神,结合我市网吧市场实际和连锁企业到杭州市的申报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就全市2011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实施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严格执行网吧总量布局规划

  根据浙文市[2011]71号文件的规定,杭州市2011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指标,必须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控股51%以上)布点;申请参与我市2011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布点的,应为经文化部认定的全国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或经省文化厅认定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

  1、分区域投放规划的22个指标全部用于解决城乡、区域网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各连锁企业根据市局调配的名额到区县(市)申报,由各区县(市)确定和指导各连锁企业进行布点(具体见附件)。

  2、对整合网吧存量的奖励指标和整治黑网吧好的地区指标暂不发放,待充分调查后再上报,经省文化厅批复后实施。

  3、对网吧连锁企业到乡镇、农村开设直营门店的,计算机台数、营业使用面积等准入条件可按文化部制定最低标准执行。

  4、从我市下达实施意见之日起4个月内未取得筹建决定书,或未在8个月内完成筹建的,指标作废。

  5、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网吧审批管理信息,严格执行市局实施意见进行布局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批许可的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请各区、县(市)审批部门在“浙江省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场所许可”→“审报材料”→“附件管理”)中将相关申报材料上传,以备查验。

  二、规范网吧连锁企业经营管理

  根据浙文市[2011]71号文件的精神,参与我市2011年网吧规划布局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可以以控股51%以上直营的方式进行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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