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表彰森林资源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林资〔2011〕92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林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一大批勇于改革、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林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我厅决定,授予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森林资源处等 23个单位“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徐卫南等58名同志“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获奖名单见附件1、2)。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发扬成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森林资源管理事业中再立新功。
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森林浙江”建设为目标,加快推进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集体名单
2、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二О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集体(23个)
杭州市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森林资源处
建德市林业局
桐庐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总站
宁波市
宁波市北仑区农林局
宁海县农林局
温州市
泰顺县林业局
永嘉县林业局
嘉兴市
海宁市林政站
湖州市
安吉县林业局
德清县林业局
绍兴市
绍兴市木材检查站
新昌县林业局
金华市
金华市林业局森林资源处
浦江县林业局
衢州市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江山市林业局
舟山市
岱山县农林局森林公安局
台州市
台州市林业局资源林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