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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推动财务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实行医院财务公开,强化风险经营意识。加强医院财务监管,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探索政府委派管理机制,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和审计制度。

  (六)推行付费机制改革。开展新农合与医疗保险付费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医保作用,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根据各地各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详细划分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及县外转诊的病种范围,立足于多数门诊病人在乡镇卫生院得到诊治,多数住院病人在县级医院满足医疗需求,力争使县外转诊的病人逐渐缩小至10%以下,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保总额预付制度。

  (七)化解试点医院债务。对试点医院在发展建设中形成的长期债务 (包括发生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医院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要依据 “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方案,认真核查,逐步化解。

  (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县级医院就医条件和医疗能力,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杂症的诊治在县域得到基本解决,减轻群众转诊负担。在县外转诊率较高的临床专业科室中,积极开展重点学科综合建设,有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良好机制,解决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培养县域内学科带头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进急需人才和奖励优秀人才。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制度,帮助县级医院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由省财政支持,探索设立专科特岗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试点,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试点县 (市)要抓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工作在2012年1月起启动实施。

  (二)部门密切协作。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医改办负责统筹协调。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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