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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佛山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通报网络,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通报、发布工作,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要针对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的安全水平。要通过专项整治,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全面巩固、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建设,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大案要案,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

  (一)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

  1、坚决查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使药品、医疗器械打假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加大打击力度,端掉辖区内的地下制假、售假窝点。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工作。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计划安排,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品种的抽验,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发挥质量监督的效能。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药品、非法代销药品、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行为。重点对象是没有取得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车间、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保健行和药店、个体医疗诊所等。通过整治,使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得到根本的遏制。

  4、深入开展对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注册证的行为。一是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检查。重点品种为高风险、植入人体的骨科类等Ⅲ类器械产品,重点对象是镇以下医院,对发现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注册证的单位将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日常使用的理疗器具、三类重点监管品种的说明书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

  5、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监管,重点对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资格的监督检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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