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佛山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5]2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5年佛山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2005年佛山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2005年广东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今年的食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通过整治,基本完成新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工作;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达到5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达到90%。
(一)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继续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市场的监管,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在生产环节的使用,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跟踪督导例行检测不合格率较高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达到对蔬菜等主要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整治;严格实施《关于加强全市肉品质量管理,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的意见》(佛经贸〔2005〕81号),以严查“瘦肉精”为重点,开展对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佛山市
二○○五年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佛渔〔2005〕1号)精神,开展水产品养殖环境监控与水产品质量监控,加强水产品养殖用药督导,对各区的养殖用水每月进行一次抽样检测,并分别于8月与11月份对鳗鱼、桂花鱼等鱼品种开展氯霉素、呋喃唑酮等药物残留检测。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