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发生红火蚁危害时,市人民政府立即成立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并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全市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农业行政及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市人民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程度,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红火蚁发生地给予紧急支持;必要时,请求省人民政府给予相应紧急援助支持。
三、部门职责
各级植物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红火蚁防控的指挥、协调工作,并负责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红火蚁监测调查、防控和及时报告、通报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红火蚁伤人防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引导传媒正确宣传报道红火蚁有关情况;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红火蚁防控应急资金;科技部门组织红火蚁防控技术研究;经贸部门组织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以及红火蚁对贸易和投资环境影响的应对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红火蚁的传入和传出;发展改革、建设、交通、环保、旅游、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红火蚁发生点、发生区和监测区的划定
发生点:蚁巢外缘周围100米以内的范围划定为一个发生点(两个蚁巢距离在400米以内为同一发生点);划定发生点若遇河流和公路,应以河流和公路为界,其他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发生区:发生点所在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区域划定为发生区范围;发生点跨越多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的,将所有跨越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划为同一发生区。
监测区:发生区外围8000米的范围划定为监测区;在划定边界时若遇到水面宽度大于8000米的湖泊和水库,以湖泊或水库的内缘为界。
五、封锁控制和扑灭
红火蚁发生区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生区内的蚁巢和红火蚁活动区域设置醒目标志和界线,并采取措施进行封锁控制和扑灭。
(一)封锁控制
对红火蚁发生区内机场、码头、车站、停车场、主要交通干线两旁区域、有外运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有关部门要进行全面调查,货主单位和货运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红火蚁危害情况特别严重时,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发生区周边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外运的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等植物产品和介质以及废旧物品进行检疫,禁止红火蚁发生区内土壤、垃圾、建筑余泥、堆肥外运,防止红火蚁随水流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