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分工
1、按照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两级的分工如下:
(1)市建设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创强宣传资料和标语口号;负责省督导验收组驻地和工作地点的环境宣传工作;负责与中国移动通信佛山分公司等通信部门协商制发以创强为主题的宣传信息和宣传单张;督促检查全市创强宣传系列活动的开展。
(2)各区人民政府:确定并落实本区宣传工作方案。
7月20日前:在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包括车站、码头、闹市)悬挂建设教育强市宣传标语;在人流较多的重要地段或出入城区的交通要道口至少设置4块以宣传教育强市为主题的巨幅宣传喷画;利用建筑工地的围墙或在城区主要道路旁设置以宣传教育强市为主题的墙体公益广告与标语。
评估验收前夕:在省督导验收组巡视途经的路段(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护栏、绿化带)和验收组午休歇息点,要张挂彩旗、标语和欢迎牌;督促省督导验收组检查的学校(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在校内外挂设标语、彩旗和欢迎牌等。
2、按照教育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各级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局
优先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通过市广告协会动员广告公司积极参与教育公益广告设计,征集空档围墙、路牌位置优惠制作、发布创强宣传广告。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根据教育局确定的地点,承办在市、区主要街道、社区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横幅相关手续的审批。
(3)规划局、建设局
配合规划审批大型公益广告牌的设置。
(4)公安交警支队
配合选定、批准挂设宣传标语的交通护栏地点。
(5)公用事业管理局
配合选定、批准挂设广告牌、彩旗、标语的地点。
(二)组织工作
1、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并检查工作的落实,要精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切实做好创强宣传各项工作。
2、广泛发动广告界的民间组织、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参与、支持创强的环境宣传工作。
附件:
佛山市建设广东省教育强市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