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5]1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八日
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商场、市场的数量急剧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历史“欠帐”和建设、经营过程中忽视消防安全等原因,不少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条件差,存在大量火灾隐患,导致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影响。为着力整治商场、市场火灾隐患,确保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公通字〔2005〕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成立佛山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冼瑞伦 副市长
副组长:梁詠苓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捍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三元 市经贸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黎文豪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成 员:陈仕兴 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伯英 市工商局副局长
金其超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小晶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黄南飞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作武 市人防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朱远辉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刘建彪,电话:82989065。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重点和工作职责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外)、地上(下)商场和市场(含集贸市场、物流货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