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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佛山海事局关于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一)海事部门:负责划定船舶、设施发生重特大水上险情(事故)后的紧急避险停泊区及疏散位置;负责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水域的现场交通管制;负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24小时接警值班;负责指挥抢险救助组,进行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控制和施救;负责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原因分析;

  (二)公安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24小时接警值班;负责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现场保护,维护区域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持陆路交通畅通;有需要时实施隔离或疏散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现场交通管制、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行动组;

  (三)公安消防部门:协助海事部门对有火灾危险的险情(事故)救助进行专业指导;协助火灾扑救;协助对火灾原因的调查。

  (四)交通部门:负责调动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和救助行动组;

  (五)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遣120急救中心,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助行动组;

  (六)民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善后处理行动组;负责落水人员、伤亡人员的救助和尸体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办理遇难人员家属的安置工作;

  (七)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岸滩污染清除的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对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处理;对污染水域的水质情况实施监测,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八)农业、水利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行动组;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航道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抢险救助,必要时对事故水域设置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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