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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5]1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方案

  目前,我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良好。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交通行政执法队伍难以实施机动的路面执法,执法力度相对不足,全市的非法营运现象比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非法营运车辆有近两万辆,其中:仅禅城区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就达一万多辆;全市非法营运的私家车约有一千一百辆左右,占佛山全市出租车总量的50%;非法营运的套牌车也有一百多辆。这些非法营运车辆对和谐稳定的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主要表现在:非法营运车辆由于成本费用低、运价便宜,拥有一定的客源市场,对公共交通的发展造成冲击,给佛山的公交运输市场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非法营运车主为揽客,常把车辆乱停乱放在街边及十字路口等位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蓝牌车、套牌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容整洁,规范交通运输秩序,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现制定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针对我市存在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非法营运猖獗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政府综合治理的强大威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整治行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佛山市现代化大城市的优美面貌。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区主管副区长、市交通局、公安局、法制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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