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区2004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珠江整治考核结果的通报
(佛府办[2005]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03〕6号)精神,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各区党委、政府2004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珠江整治考核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2005年2月24日至3月14日,杨晓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陈道明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张敏良副部长、市环保局霍锡淮局长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等市直部门分管领导组成检查组,对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等五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市环保局又于2005年2月22日召开了200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珠江整治责任考核资料会审会议,对各区的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考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2002〕132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03〕164号)及《佛山市2004、2005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的考核要求,检查组在审阅各区政府工作汇报材料的基础上,对各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珠江整治工程项目及工业污染源治理等项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各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创模”这一目标,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创模”、“责考”、“珠考”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区的环保工作各具特色。禅城区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对废水重点企业实施环保人员驻厂监控,开展了陶瓷企业喷雾塔烟气深化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南海区各镇(街道)全面完成了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中心区的景观改貌及亮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全市市容市貌整治树立了良好的样板;顺德区以规划为龙头,以内河涌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了辖区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积极引导电镀、纺织、石材加工等行业入园,实行集中治污;高明区充分利用本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关停搬迁了西江沿岸的印染、造纸企业及海鲜舫,并大力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沧江工业园成为全市第二个通过ISO14001认证的工业园区;三水区继续加大对全市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力度,对已有的临江采石场、粘土砖厂、禽畜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并不断加大对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的力度,区内17家水泥厂较好地完成了消烟除尘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