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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佛府办[2005]1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4月28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也分别发言。会后,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主持召开了全省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我省换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换发证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省的部署,我市从4月1日起全面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要求在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换发证任务,今年需完成换发证90万张。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时保质完成我市换发证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在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下简称“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人口管理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方便公民的经济、社会活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和谐佛山”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集中换发“二代证”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运作,保障换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区政府要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办作用,抓组织、抓保障、抓督办,确保人、财、物到位。各区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听取换发“二代证”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全年任务的,主管区领导要到市政府说明情况;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协作力度,做到“政府出面,部门齐抓,公安为主”。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做好贫困居民减免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经费问题;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二代证”收费(尤其是照相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的行为;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群众踊跃换领“二代证”;金融、电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二代证”的推广和应用。公安机关作为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换发“二代证”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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