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双拥共建工作的通知
(佛府办[2005]1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是双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逐步建立驻军部队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广大官兵与新社会阶层的联系制度,是双拥工作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队要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双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推动双拥工作的发展创新。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拥共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动员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双拥共建活动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双拥工作都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近年来,各地各部队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有力推进了军地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密切了新时期的军政军民关系,促进了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开展。然而,双拥工作要永葆生机与活力,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发扬老传统,开创新局面。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双拥共建活动,有利于增强军民团结,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国防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形成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行业拥军、岗位拥军、社会拥军,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充分认清当前国际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自觉地与驻军部队结成对子,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共建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拥共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把双拥共建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和战略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双拥共建工作的指导,健全组织机构,签订共建协议,制定共建制度,引导共建双方开展丰富多彩的共建活动,推进双拥共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级双拥办是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中,双拥办和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的作用,积极为部队与企业牵线搭桥,为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各区要注重抓好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面上工作的铺开,真正抓出成效来。各地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自觉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落实。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宣传双拥共建的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双拥共建活动的热情。工商、经贸等部门要主动协调所管辖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积极动员和组织他们与驻军部队开展共建,认真做好双拥共建的宣传发动、组织指挥、检查督促等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