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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佛府办[2005]9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确保预案有效实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电话:83992249,传真:83992737)。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我市安全和稳定。

  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我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我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餐馆、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本市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有8大类,共计2000多个品种(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以及雷电等自然因素。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详细情况见附件2)。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详细情况见附件3)。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武警佛山支队、佛山军分区、市政府办公室、市经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佛山海事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区政府。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在现场做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稳定局面所必需的各种决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区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省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批示和指示;负责发布紧急事件通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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