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农业现代化园区的通知
(佛府[2005]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佛发〔2004〕6号)和《佛山市建设农业现代化园区的实施意见》(佛府〔2004〕99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顺德区陈村花卉世界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南海区和顺万顷洋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三水区大塘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高明区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和三水迳口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园区等5个园区为首批佛山市农业现代化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