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05]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监察局反映。
二○○五年三月三日
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改善各级政府机关行政管理,促进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部门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在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行政监察法》、《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规章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省、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立文明法制环境和廉洁高效政务环境,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创环境新优势等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解决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的部署和要求,近两年要在全市镇(街)以上各级行政机关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放在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为此,今年上半年在市、区两级选取重点部门同时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机关部门管理能力、水平有明显提高,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进。
(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在机关部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机关作风有明显转变,“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四难”(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