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和绿色热带气旋信号由气象部门直接通知电视台及广播电台等单位发布,同时可通过气象部门的气象警报系统发布。
黄色、红色与黑色热带气旋信号发布及警报解除信息,须由市气象局与市三防指挥部会商后发布。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应于接到气象局和市三防办发布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并需在防御热带气旋期间将有关的热带气旋信息采取间歇滚动形式向社会发布。
三、防御热带气旋预案的实施
(一)白色热带气旋信号发布后:
各级三防机构加强值班,与上级三防部门及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热带气旋的动向。
(二)绿色热带气旋信号发布后:
1、各级三防机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行政首长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防御热带气旋的各项准备工作。
2、气象部门对热带气旋的发展动向和对我市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
(三)黄色热带气旋信号发布后:
1、各级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所辖区域的防御工作。
2、水文、气象部门根据热带气旋和暴雨预报,结合潮汐变化规律和降雨预测,及时向三防部门提出分析意见,以便做好防洪潮及防涝方面的准备工作。
3、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立即停课,对已到校的儿童,托儿所、幼儿园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交通、海事等有关单位通知海上作业的船只归港或转移到就近的安全港口避风。
(四)红色及黑色热带气旋信号发布后:
各级三防指挥部及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要把防御热带气旋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要亲临指挥;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各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风情做好防御热带气旋部署。
1、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区、街道办事处(镇)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派出值班指挥人员到岗;
2、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
3、水利、供电、通讯、交通运输部门的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