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负责协调督促跨区城市雨水管道的疏通工作,督促各区市政主管部门及时排放城市雨水,做好防涝渍工作,及时对城市危险路树进行处理。
(十六)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负责做好水文观测及洪水预报,整编水情资料,做好洪水调查及分析工作。
(十七)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协助抢险救灾,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十八)市农业局
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热带气旋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水位的监控,调节鱼塘与内河涌水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棚舍和塘边、田边工棚的防风加固;对户外花卉、绿化苗木、甘蔗、香蕉等农作物做好防风措施。
组织力量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突击抢收,减少农民损失。
(十九)宣传部门
检查播出设备,并加强自发电值班,以保证供电和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信号畅通。
利用无线媒体与有线电视等载体,将气象台发布的防御热带气旋预警报和市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等信息在接到后15分钟内发布。热带气旋警报生效期间,电视台需在节目画面中播放热带气旋预警信号标识。
电台、电视台要制定必要的防御热带气旋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在汛期或防御热带气旋期间播放,提醒群众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调主机、破碎窗户、危墙危房、危险路树、折断电线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伤人,提高群众的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做好防御热带气旋及救灾工作。
及时采访、报道防御热带气旋和抢险救灾情况,发布市政府指挥调度命令及市三防指挥部的有关通告,让广大市民了解防御热带气旋工作的实际情况,抵制不实消息,稳定民心。
(二十)佛山各保险公司
在热带气旋或暴雨来临之前,及时督促并协助投保单位对器材、物资、仓库、房屋等做好防淹及防风的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灾后及时做好受灾保户的理赔工作。
上述各单位应根据本工作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市三防指挥部。
二、热带气旋预警信号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