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市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
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十)市交通局
负责组织抢修毁损道路、桥梁,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负责督促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十一)市建设局
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防御热带气旋设防标准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灾后房屋建筑重建工程的规划、工程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受热带气旋影响期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民房、厂房、仓库、校舍、桥梁、及在建工地的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检查户外广告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做好加固工作。
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参加抢险。
(十二)市民政局及各区、街道办(镇)
甄别所辖预报区内无自救能力人员的情况,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转移。
在辖区设立防御热带气旋临时庇护中心,红色或黑色热带气旋信号发布后,开放防御热带气旋临时庇护中心,对撤离转移到防御热带气旋临时庇护中心的群众,及时组织供应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饱和安全。
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市各区“防御热带气旋临时庇护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各级民政部门应把“防御热带气旋临时庇护中心”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
(十三)市水利局
负责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险工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加固。
组织电排站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做好运行准备,并按指示要求开机预排,适度调节围内水位,做好围内排渍工作。
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
(十四)佛山海事局
负责落实船舶防御热带气旋实施方案,及时通知船舶回港避风,指挥抢险、救助的船舶按照部署进入指定的防御水域值守,一旦接到船舶遇险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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