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防御热带气旋工作预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5]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防御热带气旋工作预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一日
佛山市防御热带气旋工作预案
佛山位于沿海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614.2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257.3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为锋面暴雨,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汛期(7~10月)主要是热带气旋带来的暴雨,容易发生当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现热带气旋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据佛山气象台从1961年至2003年共43年气象资料记录,出现对佛山市造成影响的热带气旋达74次,其中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号台风袭击,平均风力10级,阵风12级,为我市解放以来最大风力记录。
为防御热带气旋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将热带气旋带来的损失减致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全市的防御热带气旋及抢险救灾工作。市三防指挥部设在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金鱼街113号,联系电话:83391317或83323852,传真电话:833224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各区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内的防御热带气旋及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驻禅部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市三防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或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防御热带气旋及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市防御热带气旋工作由主管三防工作的市领导负责,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御热带气旋及抢险救灾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防御热带气旋责任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在防御热带气旋期间随时待命,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各项防御热带气旋救灾指挥部署。佛山市防御热带气旋抢险救灾机构及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