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监管,督促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画和宣传警句,摆放宣传资料,积极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
政府其他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针对我市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适宜方式。
三、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疫情监测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全市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争取在2005年年底以前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血站、妇幼保健机构以及有条件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二是要扩大监测覆盖面,在巩固和完善重点人群艾滋病监测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一般人群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收集、分析、预测疫情及流行趋势,提高疫情监测系统的灵敏性和准确性。四是要切实加强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防范与避免实验室职业暴露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逐步建立监督和考评机制,全面提高检验质量和检测能力。
四、采取务实态度,强化行为干预措施,防止二代传播。
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采取积极有效的行为干预措施,控制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的传播,防止艾滋病向一般人群传播,减少社会危害。要在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和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宣传,阻断艾滋病经性接触传播的途径。要将推广使用安全套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广播电视、质监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家
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避孕套)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落实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监督管理,在我市建立起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的宣传、指导、质量控制和监督评估的长效机制。支持、鼓励安全套生产经营企业以公益广告形式在媒体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扩大安全套供应网络的覆盖面,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尤其是娱乐服务场所,设点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鼓励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服务场所经营者采取适宜方式,保证顾客自主选用安全套;落实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发放安全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