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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05]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予以贯彻落实。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艾滋病是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艾滋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也产生重大影响。搞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自1991年我市首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2002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防治艾滋病实施方案》;200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密切合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艾滋病疫情仍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艾滋病传播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且有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迹象,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和蔓延的势头,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住关键时期,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把这一关系全市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市、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要求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依法监督。要坚持“预防为主、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将防治效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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