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及监督要点
(2003年4月2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建标[2003]4号文件发布)
为了贯彻国家节能政策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细则》、《聚苯板薄抹面外保温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等三项工程建设标准,统一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外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及监督内容。特制订本质量验收及监督要点:
一、质量验收
1、“聚苯板薄抹面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一般抹灰工程”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聚苯板薄抹面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
2、“现浇混凝土聚苯板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对于“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的规定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一般抹灰工程”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现浇混凝土聚苯板外保温体系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
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一般抹灰工程”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胶粉聚苯板颗粒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
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饰面砖粘贴施工工程” 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胶粉聚苯颗粒外饰面粘贴面砖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
5、其他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
二、质量检验
1、施工前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检验报告、外墙外保温体系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材料性能进行抽检复验。
注:(外墙外保温体系检验报告包括:耐候性检验报告、抗震检验报告、抗风压性能检验报告、耐冻融检验报告)
2、“聚苯板薄抹面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现浇混凝土聚苯板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工程”、“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应按其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对外墙外保温体系进行抗冲击性及抗裂性能检验、现场拉拔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