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把加强宣传贯穿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始终。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好典型、好做法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树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成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调、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评先荐优的必备条件。
为全面加强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名单为:
组 长:李文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戚永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文凯(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会长)
范光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 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萍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培芳(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雇主部主任)
李 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正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毅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宗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叶宇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会主席)
陈 静(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郑 青(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常晋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徐苏明(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