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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把加强宣传贯穿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始终。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好典型、好做法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树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成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调、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评先荐优的必备条件。
  为全面加强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名单为:
  组 长:李文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戚永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文凯(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会长)
  范光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 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萍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培芳(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雇主部主任)
  李 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正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毅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宗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叶宇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会主席)
  陈 静(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郑 青(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常晋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徐苏明(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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