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市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办件和反馈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11〕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批复同意的《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方案》,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从2011年4月26日以来,昆明市已成功开展了4次“市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以下简称“市长接听日”)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架起了人民群众与市政府领导直接交流沟通的桥梁,及时有效地处理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同时,经媒体向社会公示办理结果后,赢得了广大群众和省内外新闻媒体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市长接听日”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地方。比如:个别承办单位接到市领导接听受理件后行动迟缓,办件拖沓,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反馈;个别承办单位办件质量较低,对群众诉求和领导指示未落实,更达不到向社会公示的条件;个别承办单位不按办理意见的要求回访反映人,致使群众向市领导反映问题没有回音。为高效有序地开展“市长接听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在陪同市政府领导接听电话过程中,要认真记录,认真领会把握领导指示精神,以便及时谋划和安排部署。
二、市政府领导接听电话结束后,市长热线办应尽快整理录音内容,及时将需要交办的事项发送到各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在当天安排专人查收交办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长热线办联系。
三、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件后,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一线调查处理,确保市政府领导接听受理件早安排、快落实、及时办理反馈。
四、市政府领导接听的受理件,各承办单位务必按照办理意见要求的时限办结和反馈,并答复反映人。
五、若遇突发、紧急事件,市长热线办将结合领导指示先行电话联动各相关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接到联动指令后应立即处理,并将办理结果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相关秘书处室和市长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