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商务局、琼中工商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深化重点人群和行业的礼仪教育。加强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的文明礼仪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加强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礼仪教育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小手拉大手、全家讲文明”活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法制和文明卫生教育,引导其自觉践行文明规范。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倡导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开展文明环境行动
1、实施城乡环境“绿美净靓”工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专业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建立和完善路面日常保洁系统,规范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等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与垃圾综合处理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大力做好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公民从自身做起,搞好居民小区和门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营造整洁优美、温馨怡人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管理局、县卫生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深化国际旅游岛城乡环境整治大行动。继续大力推进对环境薄弱地区的整治,重点改善市场、施工工地以及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的环境面貌。加强对重点大街和重点地区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挂乱贴、乱停乱放等环境乱象的清理整治。大力开展公共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依法对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消除乱吐乱扔、乱涂乱画、损坏公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管理局、县商务局、琼中工商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建立公共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公交站、小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升城镇服务功能。重点对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一流的城镇环境培育文明公民。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琼中工商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礼让,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1、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教育。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法制法规教育,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严格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强化安全有序的安全交通意识。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