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分行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519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分行在长春市解放大路设立自助银行的请示》(长邮银请〔2011〕7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号吉林省邮政公司楼下收发室边侧设立一离行式自助银行,标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上述自助银行网点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并应在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行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自助银行开业前,你行需请有关部门对该网点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