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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光大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业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光大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业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337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光大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业的请示》(吉光银请〔2011〕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业(简称:光大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

  二、核准光大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光大银行长春卫星广场支行营业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8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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