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设立自由大路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42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关于设立自由大路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请示》(浦银吉发〔2011〕13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长春市自由大路855号(长春高特卡勒喜来登商贸有限公司柒点捌购物广场一楼东侧)设立离行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上述自助银行网点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并在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行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自助银行开业前,你行需请有关部门对该网点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我局提交有关公安、消防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我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