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1〕8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促进我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以改善民生、促进民主、增进民利为主线,大力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一是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制定实施全省社会福利专项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孤残儿童福利制度基本建立,慈善事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二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深化。以低保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全部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稳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基本形成,青川地震灾区等援建工作富有成效。三是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框架率先形成,城乡基层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四是优抚安置保障机制不断健全。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养老等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深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序展开,军队离退休人员待遇全面落实。五是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平稳实施,滩坑水电站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平安边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殡葬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六是民政事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344.64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154%;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21.6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73%;发行福利彩票232.3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75.22亿元。率先建立厅校合作新机制,成立浙江大学民政研究中心,开启民政理论研究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成就,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应当清醒看到,我省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战略定位和功能作用有待进一步明确,事关公民基本社会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公共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撑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要素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民政工作乘势而上、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表1 “十一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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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主要指标 │2005年 │2010年 │ 年均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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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养老机构 │总床位数(万张) │ 11.64 │ 18.9 │ 10.2 │
│ │ ├─────────────────┼────────┼────────┼─────────┤
│福利 │床位数 │每百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数(张) │ 1.78 │ 2.4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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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福利彩票年销售量(亿元) │ 16.04 │ 73.39 │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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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万人) │ 9.81 │ 9.94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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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 │ 222.6 │ 376.7 │ 11.1 │
│ │ ├─────────────────┼────────┼────────┼─────────┤
│ │(元/月·人) │农村低保 │ 131.6 │ 245.2 │ 13.3 │
│社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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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元) │ 5.44 │ 9.96 │ 12.9 │
│体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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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 90.9 │ 96.9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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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 │ 97.3 │ 99.4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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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社会组织(个) │ 21833 │ 28937 │ 5.8 │
│组织 │ │ │ │ │
│ ├───────────────────────────┼────────┼────────┼─────────┤
│管理 │ │ │ │ │
│体系 │社会工作服务用房达标率(%) │ 40.5 │ 95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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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 │烈属及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年抚恤金(元/人) │ 5425 │ 13100 │ 19.3 │
│优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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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 │ │ │ │ -- │
│体系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 │ 96.5 │ 9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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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遗体火化率(%) │ 98 │ 98.5 │ 0.1 │
│事务 │ │ │ │ │
│ ├───────────────────────────┼────────┼────────┼─────────┤
│管理 │乡镇个数(个) │ 1227 │ 11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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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街道个数(个) │ 298 │ 3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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