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迁址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07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迁址的请示》(吉中银报〔2011〕34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由长春市前进大街2426号(修正大厦0101室)迁址至长春市前进大街2426号(修正大厦0102室)。
根据你行申请,该机构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至新址开业前,在原址继续营业。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在新址进行筹建,待安全防范、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我局审核并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各项手续齐全后,可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