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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银监局关于陈一民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宁银监局关于陈一民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银监复〔2011〕420号)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陈一民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 》(葫芦岛银行[2011]52号 )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陈一民任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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