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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程序》的通知


  附件3
  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们提交的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请表及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请予补正。
  需补正材料:
  1、
  2、
  3、
  4、
  5、
  6、
  特此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4
  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们申请筹建药品批发企业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受理。
  特此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5
  批发企业筹建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们申请的事项,不符合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

  对该决定如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6
  同意筹建药品批发企业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们于   年  月  日提交的《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表》(编号: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经审查符合筹建药品批发企业条件,现同意你们筹建。
  筹建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请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进行筹建,筹建完毕向我局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7
  编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申请人须知

1、 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 申请人应对其提出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资料应当使用A4纸。

5、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6、 本表一式二份,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7、 本表可直接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下载,

  网址:www.zda.gov.cn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

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简历。

3

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的文书。

4

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还应提交新地址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应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如使用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经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6

企业所在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药品监督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3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证明以及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个人简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及劳动合同。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情形的申明。

6

公司章程。

7

企业所在市、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8

《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变更企业名称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或分公司)变更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

公司章程。

4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

企业所在市、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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