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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广告审查和日常检查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广告审查和日常检查工作的意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药械广告监管的职责,在严格规范审批,加强日常检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药械广告的违法发布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反映较大。为进一步加强药械广告的监管工作,落实省人大行政执法工作评议的整改意见,严厉打击违法药械广告,现提出进一步做好药械广告的审查和日常检查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违法药械广告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要象打击假劣药品一样打击违法药械广告,把加强对药械广告的监管纳入药械日常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加强药械广告的审批和日常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着力形成全方位的药械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多层次的药械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平台,有效遏止发布违法药械广告的势头,将药械广告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职责,健全网络。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和完善药械广告网上申请、审查和查询系统,及时提供药械广告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信息和依据。各市、县(市、区)局应配备专人负责药械广告的日常检查工作,保持药械广告检查员队伍的稳定,并积极创造工作条件,配备相关的检查设备,及时上网查询药械广告的信息和收集违法证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聘请若干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药械广告的监督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各地的药械广告动态,共同关注和参与对药械广告发布后的监督。逐步健全省、市、县药械广告监管网络,实现有效运行。
  三、注重实效,联动监管。
  进一步扩大药械广告检查的覆盖面,把日常检查与阶段性集中检查结合起来,按照《浙江省药械广告日常检查程序》,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检查的频度,特别要加强对已备案的异地药械广告的检查力度,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对违法的药械广告,要注意收集违法的证据,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取得我省药械广告批准文号的违法广告,要及时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对发布药械违法广告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品种的监督抽验和日常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较轻者,及时向广告主发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政告诫书》。省局将汇总市、县(市、区)药监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械广告,每月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检查工作通报制度。
  四、加强培训,强化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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