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农村“两网”建设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2.要明确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监管责任和内容。各级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要责任到人,监管到位。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3.分层次抓好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分片等形式,对协管员和信息员定期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药品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协管员和信息员综合素质和依法监管水平。
  4.建立考核机制和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在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每年对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依照工作完成情况、对药监工作参与程度进行评比,并给予一定奖励,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调动积极因素,促进供应网络建设
  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使那些管理规范、服务好、信誉高的企业成
  为农村药品供应的主体。坚持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如主动做好帮促,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农村开设连锁门店;积极参与当地的“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支持在“连锁超市、放心店”中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等。通过完善、巩固和扩大集中配送、连锁供应网络,建立起一个渠道畅通、流通规范、质量保证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使农民得益、企业有利、政府满意。
  四、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后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各地市药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局要求对辖区内“两网”建设情况组织认真的检查,落实“两网”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
  2. 对已经通过规范化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回头看”,检查前期开展的代购、配送制度和协议的执行情况,已达标或验收通过的医疗机构药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抽验频次。对当年度未发现有缺陷项目的医疗机构,次年度可减少检查次数或免检。结合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农村医疗机构建立诚信档案,营造诚信服务的氛围,依靠药品监管、市场和社会舆论三方面力量促进农村医疗机构依法用药、诚信自律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五、巩固管理成果,适时扩大工作面
  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巩固乡镇、村卫生室成绩的基础上,突出以加强个体诊所、厂矿和学校医务室为重点的药品规范化管理。按照“采购渠道清晰、仓储条件合适、记录台帐健全、人员培训到位”的要求,全面开展对个体诊所、厂矿和学校医务室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
  六、结合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放心工程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