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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农村“两网”建设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农村“两网”建设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浙食药监市〔2005〕3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2月以来,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级药监部门共同努力,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使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04年底,我省农村地区药品监管网络覆盖了100%的县、96.71%的乡镇和51.05%行政村,农村药品协管人员达17902人;97.08%的乡镇卫生院和88.46%的村卫生室达到了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已有95.60%的县、86.79%的乡镇、49.39%的村实施药品零售连锁或配送。
  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还任重道远,为深化我省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创新监管机制,保证农村“两网”有效运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2005〕134号)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2005年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深化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倡导“恪守天职,争创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精神为动力,以保证和促进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为宗旨,深化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2005年底实现药品监督网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100%的县、乡镇实施药品零售连锁或配送,90%的行政村实施药品配送,100%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目标。
  二、健全监管网络,扩大监管的覆盖面。
  在2004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扩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覆盖面和覆盖密度,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的要求,监督网络要在组织构架、组成人员与组织活动上深化完善。
  1.以健全配齐行政村药械信息员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村级监管信息员的配备要讲求发挥实效,对有条件的地区应达到一村一人,对目前达不到一村一人的地区,在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覆盖率的前提下,可采取一对多的模式,一个监管信息员可负责兼顾邻近的几个村,但是总体上应小于1:3,使每一个行政村都纳入监管视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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