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的意见
(浙食药监市〔2006〕3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5年全省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两网一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行政村的监管覆盖率达到97.33%,已有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34134人;农村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药品零售连锁或配送;98%的村卫生室达到了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要求。
但是,我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还存在药品监管网络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偏远地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难以稳固,少数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等实际问题。
根据国家局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06年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监管网络,提高运行质量
1.力争把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农村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与农村其它监管责任网紧密结合,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用”,落实人员和经费,完善药品监管网络,逐步达到一村一名药品监管信息员的目标。
2.目前部分没有建立村级药品监管信息员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村信息员的聘请工作。实行代管的行政村要明确责任区域,争取全省行政村的药品监管网络达到全覆盖。
3.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督促和分类指导,基层药监部门要分片负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协管员、信息员定期检查制度,分片联系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奖励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长效的监管机制。
4.加强对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协助监管的能力。建立奖励举报机制,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协管员、信息员提供的举报信息进行适当奖励,提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拓展供应网络,规范采购渠道
1.引导和促进医药企业到农村开设零售门店和药柜。积极与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引导和促进医药企业进驻农村和边远地区,努力形成“合法的、清晰的、稳定的”覆盖偏远乡村的药品供应网络。
2.稳步推进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工作。在人员培训、供应渠道、设置标准、经营品种等方面做好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在“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中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适当降低“规费”和培训收费,大力拓展农村市场特别是边远山区、海岛的药品销售网络,方便农民购药,促进“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