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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检查交流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检查交流的通知
(浙食药监市〔2006〕5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我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情况,进一步深入推进“两网一规范”工作,省局决定组织一次全省范围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检查交流。为使检查交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检查交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检查交流工作。

  二ΟΟ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检查交流方案

  经地方各级政府、卫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情况,进一步深入推进“两网一规范”工作,切实提高农村药品“两网”的运行质量,省局决定组织一次全省范围的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检查交流。为使检查交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06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二、组织形式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各地市局负责农村“两网一规范”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每组3―4人,赴全省各市、县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杭州市局2人、嘉兴市局1人、湖州市局1人,负责检查金华、衢州、丽水;
  第二组:△宁波市局2人、舟山市局1人,负责检查温州、台州;
  第三组:△金华市局2人、衢州市局1人,负责检查杭州、绍兴;
  第四组:△绍兴市局2人、丽水市局1人,负责检查宁波、舟山;
  第五组:△台州市局2人、温州市局1人,负责检查嘉兴、湖州。
  注:带“△”的单位为组长单位,应选派分管局长(或处长)为组长,其它地市为分管“两网一规范”建设的相关人员。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
  每个地市检查时间为2天,由组长统一安排。检查前3天由组长单位将检查计划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管处,省局将安排人员参加检查。
  各单位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回执于8月15日前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管处(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扶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农村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2.各级地方政府和药监部门对“两网一规范”建设高度重视,县、乡政府有“两网一规范”建设领导机构,有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二)药品监管网:
  1.每个乡(镇)有聘任的药品监督协管员,有相应的活动场所,协管员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对辖区内药品监管情况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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