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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结合国家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宣传大纲和培训大纲,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农村药品协管人员的培训。协管员和信息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重点加强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安全用药知识和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协管人员的监管水平。落实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农村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与基层药品协管人员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督促与指导,不断提高药品监督网络的运行质量。
  三、加强采购渠道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网络
  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药品采购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购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秩序;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向基层涉药单位直接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发展农村药品零售网点,利用“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的优惠政策,在边远地区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方便农村广大群众购药,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网络。
  四、加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保证使用药品质量
  要认真做好即将颁布的《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使我省医疗机构的药械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要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重点是结合“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建设,加强对未达标的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要综合运用成功经验,把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向个体诊所、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厂矿医务室延伸;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巩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成果,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
  五、加强沟通配合,进一步促进“两网一规范”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加强与当地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提供放心的药品;积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购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有选择购药。
  六、全面推进“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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