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4]3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佛山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本地农村劳动力总人数为102.2245万人,其中:从事农村种养劳动力为19.7863万人;已转移二、三产业就业的为67.8479万人;有就业愿望农村富余劳动力8.9446万人。这些未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最突出的表现是整体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普遍偏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能力弱,远不能适应产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教育培训,用文化和技能的双重手段,消除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观念障碍和素质障碍任务艰巨,是当前我市用“三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工作,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按照摸清底子、制定计划、组织培训、介绍就业、实现转移的要求,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需要,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线,以落实转移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尽快取得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帮助更多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
2004年至2006年,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8.9446万农村富余劳动力60%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其中:2004年完成15%、2005年完成25%、2006年完成20%。对有就业愿望的培训合格率达到80%、培训后就业率达到40%;对其中部分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60%、创业成功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