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旅游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情况,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强策划包装,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形成旅游业发展新优势。
(一)围绕建立珠三角旅游圈整合旅游资源。要立足于发展区域性大旅游,确立珠三角大旅游圈的思路,加强与周边各市的横向联合和协同配合,共同开发和构建对国内外游客具有较大吸引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线路。要加强与珠三角其他城市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把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融入珠三角旅游圈,与其他城市联合,形成珠三角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的“黄金”组合,把我市打造成为珠三角休闲度假胜地、商务旅游胜地。
(二)围绕建立全市旅游圈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全市旅游项目的规划、策划、引导、组织、推介,形成市内景区、景点和线路的“黄金”组合,建立全市统一的旅游市场,提高全市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益。要提高项目策划水平,实施精品战略,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在整合全市旅游资源中,突出历史文化、文化产业、生态休闲、宗教美食等优势,结合市场需求和地方特色设计旅游景点和线路,开发名胜古迹游、购物美食文化游、生态休闲游等专题旅游线路,做好“佛山一日游”、“佛山两日游”、“佛山东平河夜景游”的规划设计和跟踪服务,拓展我市旅游领域。
(三)围绕建立区内旅游圈整合旅游资源。各区要充分挖掘旅游资源优势,创新旅游观念和方式,突出地方特色、文化特色和时代特色,推出多选择、能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专项旅游产品和线路。要依托旅游资源丰富和文化产业的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旅游品牌,重点发展古建筑、陶文化、武术、粤剧、历史名人、生态、工业、美食和宗教等特色旅游品牌项目,做大做强旅游业。
三、大力培育旅游品牌
(一)加强旅游景观的规划建设。在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上突出特色,营造城市的现代文化气息和新风貌。规划部门要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将旅游功能作为公共建筑、大型建筑设计和建设的必备要素,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时严格把关。城市的重要建筑在具备实用功能的同时,要赋予旅游景观价值,转化为旅游产品,增多旅游项目,丰富旅游内容。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加强文物古迹的保护,稳定文物队伍,确保文物部门保护文物的正常预算经费,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古迹资源。
(二)加快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品牌。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效应,促进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向旅游品牌优势转化,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整合开发,加快古镇、古村、古建筑、古文物等历史遗存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历史文化与现代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连接和融合,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优势转化,打造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品牌。要充分利用康有为、黄飞鸿、李小龙、伦文叙等历史名人的优势,围绕旅游业发展进行策划包装,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要从经营城市、经营佛山的高度策划举办一批具有佛山特色,主题鲜明,规模大、档次高、影响面广,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旅游节庆活动,如“佛山美食欢乐节”、“粤剧琼花艺术节”、“佛山武术文化节”等,使佛山旅游节庆活动在树立城市旅游形象、丰富城市旅游产品结构、拓宽市场客源、带动相关行业,促进城市旅游经济、优化旅游环境等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三)加大旅游业开放力度。要促进旅行社之间开展公平竞争,各旅行社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互设营业网点,共同发展。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合资或独资旅行社来我市经营,搞活“佛山游”,带旺我市旅游市场。鼓励引入外来投资参股或控股,改善旅游企业股权结构,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向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焕发旅游企业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