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布局。
1.优化人口布局。制定、实施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人口政策,促进形成合理的人口分布格局。积极推进经济发达的城市化地区吸纳和集聚人口,引导人口超载的重要生态地区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配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开展不同类型的人口国土空间分布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基本政策框架。
2.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全面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加快城镇化相结合,着力构建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重点建制镇为基础,大中小并举、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化体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镇化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的人口和产业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3.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在农民工流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增加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建立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基本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进城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统一。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制定完善城乡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办法。
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加快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会的老龄服务功能。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1.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宣传倡导,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清理涉及社会性别歧视的政策。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在村集体收益分配方面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予以倾斜。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开展“幸福工程”和“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贫困母亲救助和女童健康成长帮助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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