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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4.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7.1

化学品

档案

对所有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进行普查,建立化学品档案。

20

4.7.2

化学品

分类

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化学品档案;

10

4.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5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

4.7.4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1.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并有专业人员值班;

10

本要素只选择一项作为考核标准。

2.没有条件设立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代理。

10

4.7.5

危险化学品登记

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20

4.7.6

危害

告知

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20


4.8职业危害(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8.1

职业

危害

申报

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25

4.8.2

作业

场所

管理

1. 采取本规范规定的职业危害管理措施;

10

2. 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10

3.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和记录;

10

4. 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5

5. 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15


4.8.3 劳动

防护

用品

1.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5

3.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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