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王文丽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26号)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王文丽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晋中银报〔2011〕127号)和《关于张小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晋中银报〔2011〕80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文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西支行行长、张小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2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