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居住区及住宅的给水、排水、供暖、燃气、电气、电讯等各种管网系统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管理制度。在保证各专业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管线,统筹设计和施工,以改善住宅的适用性,提高住宅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五)积极开发和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完善住宅的建筑和部品体系。
1.建立符合我区地理气候特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材料供应状况的住宅建筑体系。
2.积极发展各种新型砌块、轻质板材和高效保温材料,推行复合墙体和屋面技术,改善和提高墙体保温及屋面的防水性能。重点推广并进一步完善已开发的新型墙体材料、防水、保温隔热材料、轻质隔断、节能门窗、新型高效散热器、经济型电梯等设备。
3.树立厨房、卫生间整体设计理念,推行厨房、卫生间装备系列化、多档次的定型设计,确保产品与产品、建筑与产品之间合理的连接配合。
4.妥善解决大开间住宅的管网铺设问题。水、暖、电、气、通风等设施积极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并符合环境保护和计量要求的新技术、新设备。
5.强制淘汰不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及质量低劣的部品、材料,编制《住宅部品推荐目录》,提高住宅部品的选用效率和组装质量。
(六)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1.明确质量责任。住宅开发企业为住宅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住宅建设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完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住宅项目综合验收制度。
2.规范销售行为。住宅开发企业都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保修制度和赔偿办法,对保修3年以上的项目要通过试点逐步向保险制度过渡。
3.强化规划设计审批制度。大力推行住宅规划设计招投标,完善住宅规划设计的市场竞争机制,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加强住宅装修管理,采用土建、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积极推广一次性装修或菜单式装修模式,保证规划设计质量。
4.住宅建设项目中使用部品与产品实行认证准入制度。要规范住宅部品与产品认证工作,住宅开发、设计和施工等环节要严格把关,保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住宅建设项目中使用的部品与产品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满足性能和质量要求的优质合格产品。
5.完善住宅性能认定的工作机制,逐步在全区强制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
(七)加强示范引领带动,推动住宅产业化深入发展。
1.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住宅产业化基地。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加大科研投入,整合开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与物流等产业链资源,打造大规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信誉良好、资源配置合理、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联盟,建立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研发基地。在培育、建立自治区级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基础上,创建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为住宅产业化提供实施的主体与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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