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临汾分行在临汾市鼓楼东大街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47号)
交通银行临汾分行:
《交通银行临汾分行关于设立鼓楼东大街自助银行的请示》(交银临〔2011〕15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山西银监局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行设立鼓楼东大街自助银行,住所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北洪家楼南口1号”。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若未能按期开业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本批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