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晋祠路自助银行延期开业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54号)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
你分行《关于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晋祠路自助银行延期开业的请示》(华银并发〔2011〕20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祠路自助银行延期开业,期限3个月。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原批准设立文件自动失效。
三、该自助银行正式开业前,你分行应当向我局提交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经我局验收后方可正式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