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在公布第一批全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基础上,今后省政府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公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名单,实行重点督办,并使之形成制度。各地政府也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确定一批市、县(市、区)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通过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使我省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一批全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1、杭州市梁宅大院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建设厅。
2、杭州市汽车东站小商品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3、杭州市华东家电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4、余姚市余姚宾馆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旅游局。
5、宁波市海曙区新街服装市C块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6、慈溪市打火机行业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经贸委。
7、温州市动力头服装批发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8、温州市鹿城服装批发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9、乐清市国贸大酒店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经贸委。
10、湖州市浙北大厦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供销社。
11、长兴县金陵商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12、嘉善县木业行业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经贸委。
13、桐乡市濮院羊毛衫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14、诸暨市大唐袜业城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15、嵊州市江滨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16、义乌市针织市场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17、东阳市华侨大酒店
督办单位:省公安厅、省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