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提高城市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
建立和完善抗震设防行政监管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并落实到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着力开展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加强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研究,推广应用减震隔振技术。强化交通、通信、能源、水利、输油气管线、超高层建筑、核设施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
(三)大力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
积极开展全省地震活动构造探测工作,优先开展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岩土地震灾害评价和震害预测以及成果应用,努力推进县级以上城市的地震小区划;着力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切实做好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地震安全评价保障工作。加强对国土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中潜在的地震风险因素的研究。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避让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大力加强次生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和防灾减灾措施研究,提高地震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御能力。
(四)全面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
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防震工作的指导管理,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实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完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明确抗震结构方案,落实节能、节地、节材的要求,体现乡村特色、生态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普及建筑抗震知识。要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创新农村震害防御工作内容,建立多震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安全、实用的农村震灾预防体系。同时,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保障,加强农村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积极推进国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计划。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大地震中的众多实例,凸显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构建各级各类宣传教育平台,形成政府、社区、农村、企业有机结合的地震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要加强新闻宣传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防震减灾科普精品创作,同时要积极推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行动,扩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覆盖面,夯实全社会震害防御基础,并定期开展地震避险演练,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科学知识。
(六)大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地震应急技术支撑条件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以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部队、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为中坚、市州应急救援队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并完善军地、区域间的救援队协调和调用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救援力量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对策研究,提高大震巨灾的应对能力。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救助保障体系建设。
(七)做好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准备。
加强交通、铁路、电力、广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和保通抢修能力建设,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危险区的应急救援和灾后救助准备工作,做好灾后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保障、次生灾害防范、震后地震监测等工作。确保灾后救治及时、救援有力、救助到位,灾后及时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八)加快提高地震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大力开展地震监测预测和震灾预防新理论、新方法的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相关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研发,努力突破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科技瓶颈,提升地震科技支撑和引领防震减灾工作效力,扩大国际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与防震减灾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同时,大力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为地震科技创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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